《伦理学》(Ethica in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是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创作的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677年。
《伦理学》全名为《用几何学方法作论证的伦理学》,该书用几何学的方法写成,认为只有凭理性的能力获得的知识才是最可靠的知识,人有天赋的知识能力,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伦理学》从本体论、认识论开始,最后得出《伦理学》的最高概念自由,为人的幸福指明了道路。可以说,自由是斯宾诺莎哲学的核心和最终归宿。
内容简介
第1卷《论神》中作者阐述了唯物主义一元论的世界观。他指出,神或自然是唯一的实体,思维和广延是它的两个属性,一切物理现象和精神现象都是表现实体属性的样式。
第2卷《论心灵的性质和起源》主要阐明唯理论的认识论。他把知识分为3种:第1种是由感觉和记忆得来的,称之为意见或想象;第2种是由推理得来的,称之为理性;第3种是直观知识。他认为第1种知识是错误的原因,第2和第3种知识则必然是真的。特别是第3种知识,在斯宾诺莎看来,是以神的观念为直接原因的,可以使人的心灵得到最高的满足,使人达到最理想的境界。
第3卷《论情感的起源和性质》、第4卷《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是他的哲学体系的心理学部分,与他的认识论、伦理学紧密相联系。他把情感分为主动的和被动的,认为被动情感是与第1种知识联系在一起的。人在被动情感支配下,就处在一种被奴役的状态。第2种和第3种知识则可以克制被动情感,使人摆脱受奴役的状态。
第5卷《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比较集中地论述了他的哲学,特别是伦理学所要达到的目标及其途径:通过理智克制情感对人的奴役而达到自由,进而达到对神的理智的爱。
《伦理学》是用几何学方法论述的。全书的每一卷都首先为最主要的哲学范畴制定定义,把一些最根本的哲学观点作为公理或公设提出来,然后根据它们对作为定理的比较具体的哲学观点进行证明。有时把一些与定理相近的哲学观点作为系定理提出来,更具体的哲学观点则放在附释里加以说明。
作者简介
斯宾诺莎(1632—1677),17世纪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继承和发展了笛卡儿的思想,把他的二元论改为一元论。他的基本哲学观点是从自然界的客观存在出发,提出整个自然界是一个实体,它是唯一的,永恒的。他认为,自然界的一切是必然的;意志自由的想法只能是想象和无知;对“必然性的认识就是自由”。他的这些观点从根本上否定了神学目的论和超自然的上帝创造世界的宗教神学宇宙观。他对近代唯物主义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斯宾诺莎的主要著作有《神学政治学论》《伦理学》和《知性改进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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